观音茶韵香飘四海——安溪铁观音的产业复兴之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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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泉州(quánzhōu)这些小区物业费也降了》追踪
业主质疑:与物业费捆绑收取,却(què)没有感受到(dào)匹配服务——物业增值服务费引争议
去年以来,全国(quánguó)多地出现物业费下降现象,《泉州(quánzhōu)晚报》报道泉州也有多个小区(xiǎoqū)物业费开始下调,引发市民广泛关注。连日来,记者注意到,泉州市不(bù)少小区业主质疑(zhìyí)自己所在小区的物业费收费过高,主要原因是买房时被要求签订了一份“物业增值服务协议”。说到物业费,大家并不陌生,但是这个“物业增值服务费”是怎么回事?业主反映的“强制收取”又(yòu)是什么情况?
□泉州(quánzhōu)晚报社融媒体记者 张晓明 文/图
物业费捆绑增值(zēngzhí)服务费
“我们小区(xiǎoqū)物业费每平方米高达3.18元,其中,基础物业费1.9元、增值服务费(fúwùfèi)1.28元。”东海万科城市之光一期的业主(yèzhǔ)陈先生表示,买房时被要求签了物业增值服务协议,如果不签协议就(jiù)不让签购房合同。
小区物业费事关整个小区业主利益(lìyì)
“目前周边同类型(lèixíng)小区物业费相应的(de)(de)也有所调整,物业费普遍在1.9元左右,服务内容(nèiróng)相差无几,这让我们难以理解为何要承担如此高额的费用。”陈先生认为,增值服务本应是基于业主自愿选择的额外服务,但现在却(què)被捆绑在物业费中强制收取,这无疑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。
南益刺桐春晓的一位业主也在(zài)网上反映,小区物业费(wùyèfèi)每平方米2.49元,其中特约服务费就(jiù)占了0.59元,可(kě)在日常生活中,他们(tāmen)并没有切实感受到与这一高昂费用(fèiyòng)相匹配的服务质量提升。同样的反映还有,东海湾门第小区每月交着每平方米2.8元的物业费,却没有感受到匹配服务;南安中骏云景府,小区的物业费每平方米2.5元,其中增值服务费0.6元。
物业增值服务费要交(yàojiāo)吗
对于(duìyú)业主的疑问,有(yǒu)物业公司回应称,物业增值服务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、业主对物业服务有更高标准的要求(yāoqiú)及适应物业行业发展(fāzhǎn)应运而生的,合同约定的“物业增值服务”是面向全体业主的服务,而非单一业主专属。物业增值服务是在原有基础物业服务上整体标准的提升,而非单一的某项服务的增加(zēngjiā)。
这几年,物业增值(zēngzhí)服务费的(de)纠纷越来越多。2023年11月,因被捆绑收取物业增值服务费,晋江(jìnjiāng)万科金域滨江小区多名业主(yèzhǔ)将(jiāng)物业服务公司告上法庭,引起多方关注。不过(bùguò),经过一审和二审,泉州中院最终认定,物业增值服务费是有效的,单个业主无权要求解除和退款,并驳回了业主的诉讼请求(sùsòngqǐngqiú)。对此,业内法律人士张律师(zhānglǜshī)分析称,因为按照法律规定,如果《物业增值服务协议》的法律性质被认定为是物业服务合同,那单个业主是没有权利来起诉解除合同的,否则可能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。
记者了解到,除了泉州晚报上次报道的泉州万达公馆小区(xiǎoqū)(xiǎoqū)、融创江南府小区已有成功的经验做法外,一些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也(yě)正在与物业公司探讨降低物业费标准,如晋江中南美的和樾(yuè),经过业主们的努力,小区住宅物业费从(cóng)2.4元降至1.9元;洛江南益清源春晓小区的物业费每平方米2.58元,其中(qízhōng)增值服务费0.68元,小区业委会也正在努力和物业公司协商下降物业费。
加强监管保障(bǎozhàng)居民权益
有业主提出,关于物业(wùyè)费(wùyèfèi)的制定有没有相关规定?记者从住建部门了解到,2016年前,泉州市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实行(shíxíng)政府(zhèngfǔ)指导价,最高备案(bèiàn)价1.9元/平方米。由于人工成本上涨等因素,2016年以后,很多开发商为提高楼盘整体的物业服务品质和形象,在政府备案价格的基础上,采用了增值服务的方式,包括东海、城东片区在内的很多楼盘,当时都采用了这种模式。2019年1月(yuè)《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(tiáolì)》重新修订实施,对商品房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,对政策性(zhèngcèxìng)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。
业内人士陈先生做了相关的解读,前期物业(wùyè)费实行政府指导价,需要政府备案,可物业会觉得这个指导价利润太低,再提供(tígōng)一些增值物业服务(fúwù),增值服务费就(jiù)产生了。增值物业服务又称物业特约服务,是指物业管理(wùyèguǎnlǐ)单位为居住小区内的业户提供的非标准化(biāozhǔnhuà)的专项服务,属基本物业服务之外(zhīwài)的特殊服务性商品,应遵循自愿的交易原则。增值物业服务的特点是“基本物业服务之外的”“自愿的交易”。但现实中常常(chángcháng)并不是这样,业主在办理入户手续(shǒuxù)时,经常被物业要求再签(qiān)一份《物业服务补充协议》,其中增加了一些特殊服务,例如专属(zhuānshǔ)管家团队、400客户热线、咨询理财、保险、托管、代订、代收、代发、健康讲座、医疗急救等,不过这些服务是要收费的,就是增值服务费。
去年市两会期间,市政协(shìzhèngxié)常委黄军红、市政协委员蓝天辉围绕物业增值(zēngzhí)服务(fúwù)费(fèi)问题联合提交提案。他们建议:一是加强对物业增值费收取项目的监管力度;二是加强对增值服务内容与质量的监管;三是加强对增值服务费用使用的监管;四是建立投诉(tóusù)机制。建议相关部门设立专门的投诉渠道(qúdào),对业主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复,有效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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